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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广东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
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广东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

财税〔2005〕171号
2005-12-12

政策法规库
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广东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

【文 号】 财税〔2005〕171号
【成文日期】 2005-12-12
广东省财政厅、地方税务局:

经研究决定,自2006年1月1日起,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.6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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